被担保人死亡房贷获减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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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5:49 北京青年报 | ||
王军光 本报讯 今年年初,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合作,为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个人贷款以及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借款人所购买的房产损失集体投保了个人抵押住房保险。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此项措施实施以来,第一例被担保人因车祸意外死亡的 去年4月借款人申先生因购买住房与其妻共同向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34万元,贷款期限20年,并选择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其偿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今年1月,该借款人因公外出途中,遇车祸意外死亡后,其家属向担保中心报案并提出免除部分贷款的申请。 接到报案后,担保中心立即通知保险公司组织调查,经核实,保险公司确定了保险责任。担保中心积极与贷款银行进行协调,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保险赔款支付给贷款银行。由于该笔贷款有共同借款人,且无法确定各借款人的收入,按照借款人数平均分配所应承担部分计算,免除了申先生名下剩余贷款本金近14万元,大大减轻了死亡者家属的还款压力,解决了实际困难。 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保险责任涵盖整个贷款期间。保险保障对象不仅包括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商业贷款,而且包括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含2003年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具有理赔手续简便、保险赔款及时的特点。保险事故发生后,借款人可以打电话、发传真等方式向担保中心报案,也可以登录担保中心网站报案。经核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借款人会及时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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