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被黑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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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6:06 北京青年报 | ||||
涉嫌容留卖淫被捕求助律师 案件被退侦仍被收取1.5万“活动费” 今年年初,成都男子孙志强因涉嫌容留卖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开释。但当孙志强拿到《不起诉决定书》时,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辩护律师在明知此案已被检察院退侦的情况下,仍“黑”了他1.5万元的“活动费”。6月23日,孙志强找到有关部门及媒体,要求讨回被“黑”的钱。事发 大堂经理涉嫌容留卖淫突击扫黄被逮捕 孙志强出事前曾是成都某大型酒店桑拿部的大堂经理,去年9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对桑拿部展开突击扫黄行动,现场抓获两对正在从事卖淫活动的违法人员及多名涉嫌人员。 桑拿部经理周某及孙志强等人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后来孙于去年9月27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讲述 律师来电要钱“活动”一张白条拿走1.5万 据孙的女友羊玉红称,在孙被关押期间,孙父和她找到四川成都致高律师事务所,委托该所律师刘斌等二人作为此案的辩护人,并当场缴纳了4000元的律师代理费,委托协议有效期至一审判决为止。 然而,让孙志强家人着急的是,今年元月11日,羊玉红突然接到刘律师电话,称要想早点把人“弄出来”,只有拿钱疏通关系。根据刘的要求,1月13日,羊将1.5万元现金带到律师事务所附近的一家银行,当面将这笔钱交到刘斌手中,刘当即给羊打了一张收款白条。 羊告诉记者,当时刘称这1.5万元是拿来疏通关系的。羊问如果失败怎么办?刘回答她,如果失败了就退她1.2万元至1.3万元。投诉 获释后得知真相万分震惊律师收钱竟在首次退侦后 羊玉红称,4月9日,检察机关以孙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孙志强不起诉。4月17日孙从看守所里放出,随他一同出来的还有一份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羊称,“孙志强及家人万分震惊:因为该文件清楚写明该案2003年1月4日、2月18日两次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刘作为代理律师,完全应该知道此案第一次退侦的时间,但他在此次退侦结论出来后不到10天向他们索要1.5万元活动费用,显然不合情理。” 羊玉红又称,从看守所出来两天 后,孙家找到刘斌质问此事,并要求刘退还1万元,刘律师表示钱已经用于“活动”,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孙将此事投诉到成都市律师协会,律协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但刘律师却坚称这1.5万元已用于“活动”,只能退他3000元。调查 记者随同暗访未果当事律师拒绝采访 6月23日下午4时,记者随孙志强、羊玉红来到致高律师事务所,刘斌见到记者一行4人后显得十分警惕,他指着两名记者问,“这两人是谁?” 孙假称记者是他亲戚,但刘斌依旧没有放松警惕,直接提出这是他与羊之间的事,并对羊称“你想有个好结果的话,最好单独谈”。说完起身走进另一间办公室,羊无奈跟了进去,记者与孙志强只好站在门外等候。 门内双方激烈争执20分钟后,记者进入房间表明身份准备采访,但被刘斌拒绝。后据该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核实,刘斌确为事务所的一名律师,相关证书齐备。实录 律师吐露“活动”内幕很多东西拿不到桌面上 当天下午6时,记者突然接到刘斌打来的电话,他表示不想接受采访只想以朋友的身份与记者交谈,并多次提醒记者不要录音。 以下是记者与刘的一段交谈的实录。 刘斌:“这些当事人真的有点胡搅蛮缠,我有一种被出卖的感觉……他(委托人)这样做是过河拆桥,因为有很多东西是拿不到桌面上来的。” 记者:“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在收了1.5万元以后还是为他做了些事情?” 刘斌:“律师的费用(4000元)是在代理合同当中,这个(1.5万元)不是律师收费。这钱实际上是他打电话给我(求我帮忙)后,我承诺了、他也同意了拿这个钱来为他做一些‘活动’。我作为一个才出道不久的律师,想把每一个案子做好,有一个满意的结果,但没想到他会这样……他把有些东西看简单了……(事情)不是他想像的那个样子。” 记者:“羊玉红说你曾告诉她这1.5万元是用来疏通关系,如果有这个钱的话就可以想办法为孙志强退侦。” 刘斌:“我不敢这样保证,我只说过尽量努力。” 记者:“是谁提出用1.5万元来作为疏通关系的经费?” 刘斌:“她先打电话,说让律师帮忙‘活动’。” 当晚,记者再次与羊玉红取得联系,羊称,的确是她先打电话请刘帮忙,但刘斌提出要1.5万元疏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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