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维持大学招生中“平权措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6:18 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华盛顿6月23日电美国最高法院23日就一些公立大学在招生时优先录取部分少数族裔考生这一有争议的做法作出裁决,允许大学在招生中采用这种“平权措施”,但对其适用范围做了一些限制。这一裁决将影响美国大学的招生政策。 最高法院当天就密歇根大学本科生院和法学院的招生政策是否违反宪法的案件作出两项裁决。9名法官以5票对4票裁定,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在招生时保障给予非洲裔、西班牙裔和 之一 1997年,3名成绩优秀但未被密大录取的白人学生分别将密大本科生院和密大法学院告上法庭,指控它们“种族歧视”。布什政府支持3名学生的立场。 之二 所谓“平权措施”,就是大学在录取新生和分配奖学金时,在成绩相同或相近的条件下优先考虑非洲裔、西班牙裔和印第安裔考生。密大本科生院在1999年前对这3个族裔实行低于白人和其他族裔的招生标准;自1999年开始,该院制定了一套综合计分标准,凡综合分数超过100分的即自动录取。按照这一政策,这3个少数族裔的考生可以加20分。该校法学院则在招生时确保这3个少数族裔的学生在法学院内占有一定的比例。 这次裁决是美国最高法院25年来首次对“平权措施”进行干预。1978年,最高法院在“贝克告加州大学理事会”一案中判决,禁止大学在招生时使用种族配额,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把考生的种族作为一个因素加以考虑。这一模棱两可的判决引起了支持和反对“平权措施”两派的激烈争论。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