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病人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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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7:06 长江日报 | ||
住院病人每床每日加2元 门诊输液病人每人每次加0.8元 记者昨日从全市医疗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获悉,7月1日我市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正式施行。经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同意,决定由医院向病人收取医疗危险废物处理费 收费标准为:住院病人在现行床位价格上,每床每日提高2元,医院门诊部和没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对门诊输液病人每人每次加收0.8元。7月1日市有害废物焚烧处理中心正式启动后,即开始收取此费。 据了解,此次收费医院范围为七城区医疗机构,包括省管医院、厂矿企事业单位和民办医疗机构,以及部队医院接受地方人员就诊部分,但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卫生院不得收取此费。 物价部门表示,因为医疗危险废物处理费不在听证目录内,故批准此种收费事先无须听证。市民如发现医疗机构违规收费,或非批准收费医疗机构收取此费,可备好相关证据,向物价部门举报。 现状:日产废物25吨 医疗危险废物指医疗单位在医疗服务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手术、包扎残余物,生物培养、动物实验残余物,化验、检验残余物,医用塑料制品、针管、有毒棉球等传染性废物,废水处理污泥,过期药品等,当中含有多种病菌、病毒放射性物质及化学药剂。 据介绍,目前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824家,日产医疗危险废物约25吨,其中汉口占48%,武昌占28%,但全市仅有44座医院小型焚烧炉,实际运行不足10%,汉阳市郊焚烧厂日处理能力仅1吨,且排放烟气仍不能达标。 处理:高温焚烧定时监测 各医院集中收集医疗危险废物后,由专用车辆送至武汉市有害废物焚烧处理中心焚烧。据了解,该中心采用的焚烧炉,是国家环保总局指定的专用设备,其燃烧温度高,有害气体少,尾气、烟尘含量低,技术达到国际水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将每年2次监测消毒效果,以确保处置安全。(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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