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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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7:37 长江日报 | ||
昨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群众观念、服务观念、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三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开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陈训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程康彦主持会议,市领导 陈训秋充分肯定了我市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逐步健全,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和谐民族关系调控机制逐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发展;基层宗教事务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取得新的成果。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陈训秋指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关系到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大事。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制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持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信教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民族宗教工作第一线抓好工作部署和具体措施的落实,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利益。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把民族宗教界广大群众的力量凝聚到推进现代化建设上来。民族宗教中积累的文化资源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研究和发掘其中的精华,在抓好依法管理、维护团结稳定的同时,抓好资源开发和优势利用,加强与文化发展的相互交融,加快民族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步伐。加强对少数民族来汉经商人员的服务管理,为我市社会发展稳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贡献。 陈训秋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运用强化目标管理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同志要进一步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全面掌握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区要认真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区、街(乡镇场)、社区(村)三级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和工作责任制。要大力宣传科学常识和无神论思想,抓好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信教群众集中地区的基层组织建设。要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积极性。(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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