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禁群体性堵路堵门事件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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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8:16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 【通讯员公轩】昨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群体性堵路堵门事件亮起了“红灯”,市公安局强调,从今天开始,在本市无论什么原因,出现聚众堵门堵路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近来,因种种原因,一些交通枢纽地段及党政机关门前出现了群体性堵路堵门事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生活秩序和办公秩序。有些地方甚至造成交通瘫痪,产生了不 为了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好局面,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市公安局根据《宪法》、《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再次重申: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各级国家机关反映情况、表达意愿和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可以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的形式。 二、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禁止采取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堵塞道路等非法手段。 三、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高警惕,严防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四、对非法聚集的人群,公安民警将进行劝阻,要求其自行解散,对不听劝阻,拒不解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依法予以拘留。 五、非法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堵塞道路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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