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记者与行刑前毒贩面对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8:20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胡然通讯员王海亮摄影孙震)昨天上午,本市召开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公开宣判大会,市第一、二中级法院分别对犯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邮寄、持有枪支罪的5案20名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的刑罚。其中,本报曾于去年3月6日以《特大毒案侦破纪实》为题报道的参与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9起共645克的罪犯孔凡中被依法判处死刑,会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1年4月至5月间,河南省新蔡县农民孔某先后3次卖给蔡某海洛因共150克,得赃款3.4万元。同年5月至6月间,孔某又先后3次携带海洛因共298克从河南省新蔡县来到本市向蔡某等人贩卖,得赃款6.6万元。后又携带海洛因133克窜至丁字沽与王某某交易,获赃款1.7万余元。同年6月,孔某接到刘某需要大量毒品的电话,遂指使他人携带海洛因103克来津贩卖,并在交易毒品时被抓获。 昨天上午,大毒贩孔凡中被执行死刑前,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当被问及明知贩毒会犯死罪为何还要铤而走险时,他满脸痛苦状:我自己也是吸毒者,毒瘾发作起来的难熬情形,没有吸过毒的人永远都不会理解,只要能赚钱买毒品,什么机会我都不会放过,什么事情都敢干。我是农民出身,靠拼搏赚了不少钱,但是,吸毒使我很快将十余万元的家财耗尽。我有3个孩子,小的才10岁,我很想见但却没脸见他们,我想对他们说千万要远离毒品,毒品是魔鬼。接受采访后1小时,仍对生活充满向往的孔凡中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