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消费”当立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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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9:05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夏天来了,我市的一些饭店、酒楼将餐桌摆到了室外,这在给人们带来夏日风情的同时也凸现卫生问题,人们呼吁:该给露天消费立规矩了。 近日,记者暗访了我市露天摊点,发现了诸多问题。记者在道里区一家饭店门外看到,餐桌摆放在窄窄的人行道上,各种车辆不时从旁边穿过。记者随意用手擦了一下铺在餐桌上的白塑料布,顿时沾上了黑黑的尘土。在一家档次较高的饭店外面,记者看到了令人作呕 据了解,这一特色消费并非是我市独有,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都有这样的餐饮场所,但当地的卫生管理部门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力争使其安全、卫生、规范。 目前已进入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发病者大都是食用不洁食物引发的。我市的“露天消费”确实需要用一些手段来规范一下了,否则,这些场所将成为城市环境和市民健康的隐患。(本报记者张蕊) 北京规定:露天餐饮须持卫生许可证,要求周围环境清洁,离城市机动车道路直线距离不少于10米,25米之内无垃圾场所或其他蚊蝇滋生地,周围50米内无医院,100米内无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经营场地内必须地面平整、排水畅通,并配备有密闭的垃圾污物存放设施。经营时,热食和冷食应分别在60摄氏度以上的保温设施或10摄氏度以下的冷藏条件下展示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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