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收水资源费和河道管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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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9:05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王光汉记者王大波)日前,省税改办、财政厅、物价局、农委、水利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继续缓收水资源费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最近一个时期,个别地方出现了对农民自打水井灌溉水田收取费用,直接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五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农民直接从江河湖泊和地下取水进行农田灌溉,继续执行缓收水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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