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校招生严禁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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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9:05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今年市教育局对民办学校(含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国有民营学校)的招生行为进行了重新规范:小学升初中将杜绝任何形式的书面考试或变相考试,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经过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发布。 据了解,6月末,各民办学校方可根据实际招生能力、招生计划和登记情况来选择学生,并且只能通过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来选择。7月初到8月10日为报名招生时间。 另悉,今年我市将于8月24日统一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8月26日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学生注册后,所有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无正当理由,学生不得随意转学。(本报记者 慕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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