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收费有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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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10:17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6月24日讯(记者 王封)我省技工学校招生已实行并轨,不再招收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今天获悉,省物价局、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文件,取消了技工学校收取的委托培养和自费生培养费,技工学校从2003年入取新生起执行新收费标准。 据悉,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收费标准执行。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 住宿费按普通大中专院校住宿费收取,即普通宿舍每生每学年500元,学生公寓按“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执行。上述收费标准为省定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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