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水漂抓实效 北京高院提出司法大检查4条意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11:10 新华网 | ||
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秦正安在今天的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会上反复强调:“司法大检查绝不能水过地皮湿,不能打水漂儿。一定要来真的,要抓出实效。” 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今天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以及全国法院“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法院司法大检查活动。 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讨论认为,现阶段,最高法院部署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非常及时和必要。结合北京法院实际情况,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提出了落实司法大检查的四条意见。 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全市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开展好司法大检查活动;以正面教育为主,同时敢于发现、正视并揭露矛盾和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上升到“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其对队伍建设的危害,对正确履行法官职责的危害;各法院要在实效上下功夫,采取各项措施,使司法大检查符合肖扬院长提出的六个标准。二是要突出重点。在思想上,结合学习“三个代表”,重点加强对“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在工作上,重点是抓好审判作风的检查。要以前一阶段社会各界反映的审判作风等问题为重点,查找“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在检查对象上,要以市高院自身和各级法院领导班子为重点。要重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检查,特别是对未结案件的检查。三是要注重大检查的方式方法。市高院应当对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立木为信;对个别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也是对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同时,要在大检查中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弘扬正气,使广大法官学有榜样,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四是边检查边立制。通过这次大检查,要建立起一种检查制度和机制,使司法大检查活动保持长期的效果,规范全市法院各项工作。 据悉,在中共中央发出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和最高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后,北京市各级法院都在认真学习,积极行动,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措施,部署司法大检查的工作。目前,司法大检查活动已在北京市各级法院中全面展开。(文/牛克 赵岩)(来源:中国法院网)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