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旅社财物失窃纠纷增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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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11:4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警方:游客选择下榻地要看好资质 本报讯 (记者 陈进容) 尽管很不乐意,前天下午,位于源昌广场的某旅社经营者还是赔偿旅客100元。这位旅客称自己一套价值1000元的西服不见了。 这家旅社位于源昌广场二楼,离地面比较近。旅社经营者陶先生说,这名旅客伍先生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住宿旅客财物失窃多发生在一些小旅社。火车站和梧村汽车站附近就有不少小旅社。这些旅社中,有的安全通道十分狭窄,不符合消防要求;有的房间阳台缺乏防护措施,从隔壁阳台可轻易跨越。 警方提醒说,近来到厦游客逐渐增多,一些小旅社与客人之间的纠纷也多了起来。外地游客最好选择资质比较好的旅馆、酒店,贵重物品最好交给对方保管,否则发生财物损失后很难得到全额赔偿。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实施细则》规定:旅客的个人物品在其个人照管或携带时丢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如在饭店、交通工具内丢失的,须有该饭店、运输部门的保卫部门或有关公安局报案证明。有了以上证明,保险公司可以受理赔付。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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