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行原行长李忠平被公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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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12:23 云南日报 | ||
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原行长、党委书记李忠平为当行长,向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行贿一案,昨日上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李忠平,男,现年52岁,研究生文化。李忠平因涉嫌行贿犯罪,2001年12月11日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依法逮捕。此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 在庭审中,经检察机关指控、法庭调查,查明:1996年,时任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的李忠平为了担任行长一职,找到当时云南省人民政府负责联系工商银行工作的副省长李嘉廷,请李嘉廷支持其当行长。李嘉廷答应支持其当行长。在云南省委组织部征求李忠平任职意见的时候,李嘉廷表示同意李忠平任行长。1996年12月,李忠平被任命为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之后,李忠平为了感谢李嘉廷,无视国法,于1996年12月至1999年底,先后5次向李嘉廷行贿共计美元1.2万元、日元20万元、人民币2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忠平的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应依法惩处。李忠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宣判。刘德安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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