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抓十七日三岁女儿死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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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17:06 北京晚报 | ||
成都一批渎职民警受到惩处 本报四川讯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昨日,成都市司法机关在四川省、成都市委和上级机关的领导下,对个别冷漠渎职民警造成3岁幼女死亡的案件进行坚决查处。 据查,李桂芳因长期吸毒被所在工厂开除,因吸毒曾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并因贩毒 2003年6月4日17时许,李桂芳在成都金堂县红旗超市偷窃,被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黄小兵、王华麟挡获。经尿液毒品检验呈阳性,城郊派出所报请金堂县公安局批准,决定依法对李实行强制戒毒。审查期间,李向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副所长卢晓辉等办案人员反映其幼女在家,无人照顾,请王、卢等人帮助联系其姐照顾。王、卢数次打电话与其姐联系不上,便通知在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实习的成都市警校学生穆羽帮助联系,穆羽与李桂芳的姐姐联系不上,也未将这一情况向其他值班民警和领导汇报。 2003年6月21日20时30分左右,青白江区分局团结村派出所在攀成钢“九千小区”一栋三单元一楼李桂芳的寝室内发现了李桂芳女儿的尸体。 事件发生后,四川省、成都市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调查,严肃处理。成都市公安局连夜对事件进行调查,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经调查,王新、卢晓辉、穆羽等人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冷漠执法,严重失职、渎职。成都市公安局决定对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副所长卢晓辉,以涉嫌渎职罪,移送检察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对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刘继国,副所长王际勇,民警黄小兵、王华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停止其执行职务;免去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所长王国富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教导员邱小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停止其执行职务;对团结村派出所成都市警校实习学生穆羽作开除学籍处理;金堂县公安局政委吴仕见引咎辞职,待调查结束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成都警方昨天召开的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会上,成都市公安局局长李建心情沉痛地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此为诫,举一反三,增强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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