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要求做好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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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20: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 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工作。 通知说,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报告是灾民紧急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灾害紧急救助,保障灾民生活的重要前提,必须确保其准确性和时效性。目前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灾情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救灾信息系统建设缓慢等问题,对救灾工作的顺 通知要求,切实提高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对于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省级民政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与灾区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如有新的情况,应随时报告;加强灾情核定工作。要采取抽样核定、典型核定和专项核定等多种办法核实灾情,确保灾情数据准确,情况翔实;规范灾情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加强灾情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省地县救灾通讯网络,上报民政部的灾情数据要全部通过灾情信息管理系统传输;切实加强对灾情管理工作的领导。要严肃统计工作纪律,对统计报表实行审查、签批制度,层层严格把关。民政部将建立各地灾情报告工作绩效评估制度,综合评估各地灾情报告工作,对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灾情报告及时、准确的,予以表彰。(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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