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福州的立法更合民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21:1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办法》(草案)提请福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一旦通过审议,今后,凡涉及该市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需要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法规案,都可以举行听证会。 关注焦点 焦点一听证的范围 《办法》(草案)中规定:除了上述两点外,还包括对法规案的内容有较大争议的,及其他需要举行听证会的。 焦点二听证的提起 《办法》(草案)中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常委会提出举行听证会的建议,由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机构受理。 听证会由听证人和陈述人参加,并允许公众旁听和媒体报道。 焦点三听证人和陈述人 听证人是听证会的主要参与者,《办法》(草案)中规定:常委会组织的听证会,听证人不得少于5人。听证机构可以邀请市人大代表或者有关专家作为听证人参加听证会。 为了使听证会的陈述人有一定代表性,听证机构按照不同观点的各方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陈述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作为陈述人出席听证会,提供信息,发表意见。申请作为陈述人,应当按照公告的要求向听证机构登记,并标明对听证事项所持的观点。要求旁听的,可以向听证机构提出申请。 焦点四听证程序 《办法》(草案)把立法听证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听证准备阶段、召开听证会阶段和听证后阶段。其中,立法听证程序规定的陈述人可以就主要事项及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是听证会的灵魂,在听证会上,不同意见可以陈述,相互之间可以进行质疑、辩论。《办法》(草案)对发布听证会公告、主持人权利、陈述人权利、确定陈述人的原则、听证主持人都分别作了规定。 举行听证会的目的就是获取公众对法规案的意见、建议等信息,为制定法规提供参考和依据。为此,《办法》(草案)还对听证记录和听证报告作了相关规定。 声音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守祥:立法本身就是要把老百姓的意志和政策相结合。立法听证不仅符合《立法法》,也符合地方特色,符合老百姓的意志。立法听证一方面能促进市人大在规划立法程序、内容上更好地依法办事,有效地防止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让法规做到真正公正;对老百姓而言,也是一个普法过程。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伯吉:要提高立法质量,根本途径就是要发扬民主,完善立法程序,使人民群众有切实可行的渠道参与立法,表达他们的意见,这样才能充分反映民情、民意,才能聚民智。立法听证作为一项新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立法民主化,扩大民主参与度的一种较好形式,通过立法听证,让立法走向大众,从而拉近法律与民众之间的距离,使立法活动更加透明、公正。 他山之石 典型一2001年5月,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通过立法听证会的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修改意见稿)》的意见。这是上海市首次将听证引入立法程序。参加听证会的50余人分别来自政府机关、教育、法院等系统,还有专家学者、学生家长和其他监护人。他们针对《条例(修改意见稿)》发表了众多意见和建议,就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的深层次论证和进一步修改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典型二2002年5月21日,海南省《海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规定》听证会在海口举行。这是该省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来自海南省电力公司、海口港集团公司、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的法人代表,以及海南大学、省委党校的法学专家共70余人参加了持续两个多小时的听证会。听证会后,各界人士还通过各种方式对规定事项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本报记者 钟丹丹/实习生/郭政)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