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路重大调整 7月1日起江苏段实施船舶定线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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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22:04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6月25日电(海轼 汤涧)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25日在南京宣布,从7月1日开始,长江江苏段正式实施船舶定线制。届时,所有航行在长江江苏段水域的船舶,将全部实行大船分道、小船分流、各自靠右航行原则。 船舶定线制又称分道通航制,是指有关管理部门以法律规定或推荐形式指定船舶在某些水域航行时严格按一定的航线、航路航行的制度。作为海上交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船 长江江苏段为海江交汇水域,多年以来,由于长江行船一直遵循“下行走主流、上行走缓流”的航行原则,海轮推荐航线与江船航路存在逆向重叠的矛盾,不能满足进江海轮安全航行的要求,导致夜航海轮特别是外轮不愿进江、不敢进江。 根据船舶定线制规定,7月1日以后所有在长江江苏段航行的船舶,将必须遵循大小船分流的航行原则,按吨位大小在规定的不同航路内行驶。按照“各自靠右航行原则”,海事部门为不同船舶分别设计了三种航路,即供大型船舶使用的上、下行的深水航道,供小型船舶使用的推荐航路和供部分通航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使用的特定航路。在航行规则中,有关部门第一次引进了“过错责任原则”,改变以往主要就避让措施得当与否来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的思维定势,确定了以航路对错与否来论处事故责任大小的处理原则。此外,长江江苏段还改变了传统上江面有多宽、航道就有多宽的航标设置方法,统一规范了航道航路的设置标准和尺度。(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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