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门槛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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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0:3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两年后,全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的执业资格。前日,记者从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会上获悉,我市乡村医生执业将有标准,达不到规定的人员将被淘汰出局。 据悉,由市卫生局、市教委、市人事局等部门制定的《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到200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 同时,还鼓励高等医学院毕业生到农村和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服务,对专门为农村乡镇及乡镇以下卫生机构、农村中小学医务室培养的考生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国家级、市级贫困县、(自治县)以下乡镇卫生机构工作的,在见习期间可不执行见习期工资待遇。 (本栏稿件由记者李静采写)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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