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面拆违章,居然有人来管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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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0:55 重庆晚报 | ||
并非业主的城管队员,占了楼顶的电梯机房安家,还违章搭建卧室和卫生间———这个盘踞楼顶五年的特殊住户声称:“我在外面拆违章,居然有人来管我……” 渝中区七星岗新德村197号19-1的李女士家住顶楼,五年来,她却深受“楼上”住户侵扰——有人利用顶楼的电梯机房安家,还搭建违章建筑长期使用。 22日,记者来到现场。只见顶楼到处堆满棚架等物,电梯机房的门紧闭,旁边搭了两个木棚。据了解,197号楼有19层,建于1997年,因9楼的天桥直达街面,一直没安电梯,顶楼的电梯机房便闲置了。1998年,七星岗街道城管队代理副队长刘兴成搬进了电梯机房,并以机房为“根据地”,搭建起卧室、卫生间各一间。 “自从刘兴成住到楼上后,我们连透气的地方都没了”,李女士说,当初买顶楼的房子,就是想有个活动的地方。现在,顶楼被侵占,刘家养了三条狗,弄得脏乱不堪,李搭的葡萄架很快就成了烂棚棚。“需要上楼时,我们要事先联系,求他拴好狗。每次都是一脚狗屎,一身臭味地逃下来”。 “楼顶不隔音,只要他家有什么响动,我们楼下听到像炸雷一样……”,李和丈夫说,被楼上的噪音折磨得夜夜失眠。为此,他们多次找到街道办要求解决,但一直没结果。 顶楼的电梯机房是该楼的公用设施,本不是这栋楼住户的刘兴成怎么住了进来,还肆无忌惮地搭建违章建筑呢? 七星岗街道办副主任施崇金解释说,当初,街道为197号楼做清洁,该楼开发商就将电梯机房租给街道办保洁员住,但一直没收费。1998年,街道办考虑到城管员刘兴成住房困难,就让他住了进去。 23日下午,施主任告之记者,经渝中区规划分局认定,刘搭建的棚户属违章建筑。街道办将要求刘在7天之内自行拆除,否则将强行拆除。至于电梯机房的用途问题,下一步再解决。 记者昨日将拆除信息告诉投诉者。“即使违章建筑拆除了,刘也没有理由继续在电梯机房里住下去。机房是我们整栋楼住户共有的。应把公共的地方还给大家。”李说。采访后记 昨日下午4时许,本报摄影记者前往现场拍图片,“住户”刘兴成阻挠拍照,并将记者锁在屋内,强行抢过相机,试图取出胶卷。刘打电话称,“我刚才还在外面拆别人的违章建筑,现在居然有人来管我的棚棚”,随即在电话里邀约几个人过来。记者只得打110报警,在警察帮助下,记者终于拿回相机,得以脱身。 记者 易守华/文 周珂/摄编后语 编完此稿,心里很苦。 本文的主人公硬是应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古语。这不,“我刚才还在外面拆别人的违章建筑,现在居然有人来管我的棚棚”。只要求别人而放松自己,可见这样的执法人员平时是如何“秉公执法”的;自己不以身作则,知法犯法,谁人能服? 再者,他阻碍记者依法采访,已是违法,并将记者锁在屋内,限制记者人身自由,更是错上加错。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个执法人员的素质了。 但愿这个执法人员的领导能够懂法,并依法办事。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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