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站摘牌子更要摘特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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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2:07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子曰来源: 南方都市报 全国各地的收容遣送站摘牌只是一种象征,一种落伍于时代的制度将要被废除的象征。这个象征离新的制度的真正落实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可以预计的是,目前大部分的收容遣送站将保留,将被改造成新的救助管理站。但是 全国很多地方都曾根据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制定了地方性收容遣送法规,这些法规必须在8月1日之前清理完毕。 救助站的经费落实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新救助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因此,接下来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及时和足额地筹集、划拨救助工作所需的经费。经费问题是保障新办法顺利实施的一个基本条件,拖延不得、马虎不得。 目前,各地收容遣送站还要做好待遣送人员返回家乡的工作。其中哪些人员该解除强制措施,哪些人员该救助,哪些人员需要和家属联系、返回原地,需要迅速地、认真地清点和甄别。 新办法彻底废除了强制措施,所以,全国各地收容遣送站要按照现代救助模式进行改造,为受助人“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当然,最关键的一条,救助站工作人员必须转变观念、转变意识。可以想象,原来收容遣送站的工作人员将有相当比例直接转为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实现从强制到服务、从特权到救济,绝非一夜之间能够完成。必须严格执行新办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的规定,使他们来一个脱胎换骨的转变。对他们不仅要进行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还要进行法律培训和思想培训,使其完全摘掉特权思想。 救助站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关乎救助的质量,关乎政府的形象。新办法规定的救助站工作人员“八不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容易。这些规定只有首先落实到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思想上,然后才可能落实到他们的行动上。 收容遣送站摘掉牌子容易,摘掉特权思想难。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警惕。摘编自《南方都市报》6月25日 文/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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