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日出台规定 市县领导不配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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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6:42 江南都市报 | ||
四川消息四川省近日出台规定,要求省级领导秘书任职5年,原则上平级交流,市(州)及县(市、区)的领导干部不配备专职秘书,同时对秘书工作行为明确限定了8大禁区。 根据规定,市(州)党政主要领导可视情况由组织安排相对固定的秘书工作人员,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上岗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并由单位有关负责人对其进行廉政谈话。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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