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如魔——一个女青年的自毁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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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7:25 湖北日报 | ||
何秀玲,一个年仅25岁的漂亮女子,因毒品而毁灭。 1978年6月6日,何秀玲出生在仙桃市一个富裕的商家。19年后,这个中专毕业的独生女到广州打工,后与小名叫“老二”的王启志同居。何秀玲发现“老二”做的是毒品生意时,心里也曾想过离开。但面对“老二”买来的金项链、钻戒、手链和手机,她还是选择了留下。 去年元月,“老二”把5块毒品放进一个微波炉包装箱,从广州发往武汉。何秀玲随后拿着“老二”买好的机票飞到武汉,租车到江夏区郑店公路收费站,从一个长途大货车上,接过装有毒品的箱子,再到事先租下的万松园小区一间民房内,将毒品装进塑料袋,拎到梅园宾馆放好。随后何离开房间,把房间钥匙留在宾馆前台,等取货人从前台拿钥匙把货拿走后,再退房回广州。 同年2月27日,在“老二”的授意下,何秀玲又到了武汉,在亚洲大酒店开房住下。当晚,何租车到京珠高速公路军山大桥收费站,再次接到10块毒品,运到了亚洲大酒店,让人转运取走。 一个月后的一天,何又一次飞到武汉,并用“丁丽蓉”的假身份证,住进亚洲大酒店601房。次日凌晨,她租车到京珠高速公路军山大桥收费站附近,从一辆货车上接过装有20块毒品的微波炉包装箱,运回房间,然后到梅园宾馆另外开了个房间。当日上午9时许,何返回亚洲大酒店601房时,被公安人员抓获。警方当场搜出海洛因7016.1克。因3次运输海洛因共计7767.7克,去年9月,何秀玲被一审判处死刑。她在上诉中说:“只恨自己太年轻无知,交友不慎,被坏人利用。我不想死,我还年轻,我非常后悔自己所做下的事,希望法官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但这迟到的悔恨,已经没有任何作用。 昨日上午,武汉市举行专场毒品犯罪宣判会。会后,没能穿上家里送来的红色衣服,何秀玲和其他一批罪犯一起,结束了本该如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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