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禁毒令惊现西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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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7:29 三秦都市报 | ||
百年“禁粟告示” 告诫世人远离毒品 省档案馆昨公布清朝禁毒告示 罂粟有妨民食 现奉条禁严明 诚恐愚民贪利 故智不免复萌 特此剀切告诫 务绝恶卉本根 设有已经偷种 立即翻犁拔清 趁时改种五谷 同为盛世良民 倘敢故违禁令 定行按例重惩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陕西省档案馆首次向公众展示了这张清代保存至今的“禁粟公告”,希望世人记住历史,拒绝毒品。 据陕西省档案馆的工作人员介绍,这张标题为《府正堂奇示》的清代公告全文共计77字,其中正文72字,盖有红色印鉴,虽然发布的具体年月已无从考证,但据推测至少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发布该公告的应是陕西省某地区专员,相当于五品官员,同时该公告是当时较为重要的告示之一,被定性为“奇示”。告示中该朝的管理者还明确告诫世人,如果胆敢故意违反禁令,将按照律例予以重罚。该告示使用的是麻纸,这是一种不易折损、虫蛀的纸张。所用文字并非手写毛笔字,而是使用了木刻印刷,所以印刷数量应该较大,并在当时的街头巷尾都予以张贴,从而足以看出当时政府对禁烟的重视。 据介绍,在陕西省档案馆中有关禁毒的各种档案还有很多,其中包括清朝、民国等多个历史时期。由此可以看出禁毒在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位置。陕西省档案馆希望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通过这种公布的形式,提醒世人以史为鉴,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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