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站走下历史舞台 将开始“救助管理”新事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7:43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25日讯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即将废止,今天上午10时,哈尔滨市收容遣送站的牌子被摘掉。这个从事收容遣送工作50年的老单位,从此走出人们视线,将开始“救助管理”新事业。 据介绍,该收容遣送站近3年来每年收容遣送省内外流浪乞讨人员都在万余人次。今天站里为今后转向以救助为主的需要出台了10条决定:将对站内设施进行人性化改造;取消对 记者在哈市收容遣送站看到,站内已将以前在收容管理中使用的警具如手铐等全部进行了封存入库,不再使用;同时,站内的一些限制人身自由的铁门、铁栅栏等设施正在拆除。 新闻背景 2003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对外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收容遣送制度的由来 收容遣送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51年。当时这一制度的对象和后来不同,是针对国民党散兵游勇、妓女、社会无业游民等人群的。上个世纪60年代初,大量灾民进入城市,收容成为救济灾民的一项主要任务。80年代开始,流动人口剧增,开始出现逃避计划生育、乞讨为生、逃婚、逃学、逃债的人。1982年,国务院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将乞讨者和“其他露宿街头生活无着落的人”列为收容遣送对象。也是从这个《办法》开始,收容强制目的和权力被滥用。 《广州日报》 为何要撤销收容遣送站 综观各种有关收容遣送的规定,最高效力便是国务院1982年5月12日发布的行政法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国务院1991年又发布了《关于收容遣送工作改革问题的意见》。但2000年7月1日施行的《立法法》明确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规定;《宪法》也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显然,行政法规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因此,有关收容遣送的法规被废止,相关设施要撤销。《广州日报》 此举意义 在已经废止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和与之配套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实施细则》中,由于立法目的着眼于强制惩戒,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的强制收容,就成了“有法可依”的执法行为。 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草案 》在遵守宪法原则,尊重公民权利方面,有实质性的变化。其中一个基本原则是,对于每个守法公民,不管其具体的身份是什么,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制剥夺其包括人身自由在内的基本权利。换句话说,对任何人的“救助”和“管理”,都必须建立在被救助者自愿的基础上,而不得以强制手段实施。《北京青年报》 (黑龙江日报)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