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商品:当心商家玩花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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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8:33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随着“消法”的普及,经营者和消费者对“三包”规定都很了解,可是,有一些商家却和消费者玩起了花样,变相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家住南岗区的杨女士在一家电商店买了一台饮水机,使用没几天发现噪声越来越大,经维修故障仍未排除。杨女士提出退换,店家称只能换不能退,但同时又称这一品牌的饮水机已售完,要换只能换另一品牌的,并要杨女士再补交108元的差价。 消协有关人士认为,商家用不是一个品牌、不在一个价位上的商品为消费者“换货”,实际是一种不公平交易的行为。如果购买的商品确有问题,而商家又没有同样的商品可以更换,消费者可要求退货,不必违心地接受商家的“店规”。(张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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