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治好五类食品污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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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8:36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今年是最后一个年度,我市将在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等五个方面完成放心食品工程 本报讯 (记者 庄芳)省政府昨日召开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黄菱在厦门分会场提出“三年治好五类食品污染”的工作目标。 黄菱说,我市放心食品工程的第一阶段将在本年度完成,目标是用三年时间抓好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五大类的主要品种和餐饮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她希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进一步管好生产源头,严格市场准入条件,逐步形成政府检验检测机构、社会服务性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内部检验机构三级检测机构“三位一体”的检测网,加快推进“农改超”工作。 控制肉品二次污染 新修订的《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7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庄芳)市民吃肉,将更放心。7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新修订的《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在屠宰场管理、肉品品质检验、执法力度等方面的新规定,将促进我市肉品市场的进一步规范。 屠宰方式不破坏猪肉品质 逐步采用国际通用的屠宰方式进行牲畜屠宰。以击昏、脱毛环节为例,国际上通常采用喷射二氧化碳的方式让生猪迅速、无痛苦地死亡,而国内许多城市都用电麻或刀刺的方式,电压较高的电麻容易破坏猪肉品质,电压较低的电麻和刀刺又会增加生猪的痛苦;在脱毛环节,国内目前多采用开水池烫毛、脱毛,国外则采用蒸汽脱毛。 屠宰管理检疫合格方可进场 定点屠宰场必须凭牲畜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经驻场动物检疫员签字认可,方可接收牲畜进场屠宰。 肉品检验内容包括除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之外的疾病、有害腺体、屠宰加工质量、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有害物质等。 违规处置非法进货最高罚五千 从非法渠道进货或者购买非法屠宰、无照经营牲畜产品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将受到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及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 经营非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牲畜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商品流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屠宰的牲畜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额三倍以下或1000元以下罚款。 新闻链接:放心食品管理有方 2001年,我市将放心食品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省率先启动。经过几年探索,已形成一套独具特色的放心食品管理模式。 模式一 逆向管理严格质量把关 农副产品来自千家万户,挨家挨户管理难度很大。我市重点管好定点屠宰场和蔬菜批发市场等屠宰和销售环节,发现不安全食品就地销毁,以此督促生产环节自觉把好质量关。这种“反弹琵琶”的思路在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运用。 模式二 区域联动确保食品安全 我市消费的生猪、蔬菜、牛奶相当部分来自龙岩、漳州及其他周边地区。为了追根溯源堵截不安全食品,厦门与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共同成立闽西南五市共建放心食品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商定产销双方必须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双方互相开通食品绿色通道,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行为。 模式三 品牌经营带动产品质量 鼓励农副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实行品牌经营,形成“龙头企业抓食品质量、政府监督企业”的管理模式。我市已先后出现“银祥”、“黄金香”、“如意”、“民兴”、“超大”等肉品、蔬菜品牌。 提醒:这样的猪肉不要买 变质猪肉:肌肉暗红,外表沾手,切面潮湿,弹性差或消失,指压凹陷不能很快恢复,常有腐烂或不良气味。 死猪肉:全身皮肤淤血呈紫红色,肌肉暗红,在较大的血管中充满黑色的凝血,切断后可挤出黑色血栓,有腐烂气味。 注水鲜肉:人称梅花肉,肌肉色淡,触之滑手,指压有水渗出,切割刀口可见渗水。 老母猪肉:皮肤粗糙甚至有皱褶,肌纤维粗,横断面颗粒粗大,骨硬而脆,乳腺大(常被割掉)。(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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