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勿让报忧者有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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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8:5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某地工会就当地一企业发生劳动争议事件,及时向上级工会报送了信息,上级工会随即将这一信息报送地方党政领导,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马上在信息上作了批示,要求某地“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 到了这一步,地方领导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处理劳动争议,才是应有的负责态度。但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个别领导人却把精力主要放在了“是谁上报信息”的这个问 工会信息工作是党的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领导机关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工会履行社会职能、反映职工意见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是各级工会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手段。对照有关规定,上面提到的有关劳动争议信息属于信息工作中“必须报送的内容”。报送信息是工会的权利,更是责任,不但要及时、如实地报送,而且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但是,一些地方领导却对工会认真履行职责之举非但不予支持,甚至干扰。究其原因,这些领导之所以对此类信息大为不悦,是因为这种信息不是歌功颂德的。 由此联想到前一阶段的防非典工作。从防非典工作反观报忧信息,我们不难理解“忧信息”的独特价值。报忧是为了排忧,是为了让上下级之间形成合力,尽早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任的表现。作为一级地方领导,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但要看到工作中的成绩,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事实上,只有正确地对待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才能取得更好的政绩,也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可见,报忧并不可怕,报忧得忧才可怕。因此,真正有自信和勇气的领导,对敢于如实报忧的部门和人员,不仅不会歧视和打击报复,而且应给予支持和鼓励。 (来源:范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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