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召开公判大会 首次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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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9:02 新华网 | ||
新疆首次执行注射死刑 新华网乌鲁木齐6月25日消息(记者 郭立)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对一批罪犯执行注射死刑。这是新疆首次执行注射死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国荣说,乌鲁木齐市已经建成一座包括枪决区和注射区的固定刑场,25日正式启用,即选择执行注射死刑。 2001年12月,罪犯马继军、杨振华等人携带长刀、钢管、匕首等作案工具,窜至乌鲁木齐市红山东路红桥加汽站旁,强行闯入被害人汪正春家中,将汪正春及其妻子杀死,并将被害人的女儿汪小红打伤,后从被害人家中劫走现金1700元、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一枚、金耳坠一对。法院经一审、二审后,以抢劫罪判处马继军和杨振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5日被执行注射死刑的罪犯还有故意杀人犯梁觉富、吴小军、买买提艾力·依米提、吾买尔·吾守尔以及抢劫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的脱逃犯阿不拉江·阿不都克里木等人。 据了解,现在世界上共有99个国家执行死刑,其方法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我国在1997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联合国在《关于保护面对死刑的人的权利的保障措施》中规定:“判处死刑后,应以尽量减轻痛苦的方式执行。”被注射执行的死刑犯是在毫无痛苦的情况下死亡的,死亡时间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间。目前世界上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国家只有美国、新加坡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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