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怀孕被开除女生能否返校? 专访校方和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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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10:12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频道6月26日电 8个月前,重庆一高校女生李梅(化名)因与同校男生方伟(化名)发生性关系,在校医院检查时被发现怀孕,最终被该高校双双开除,理由就是:“性关系不正当”。 将于今年9月份出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让这一事件的当事人,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学校、家长对新《规定》的反应如何?学生近况如何?学校是否会因此撤销 家长 还将再次申诉 听闻新《规定》即将出台,李梅的父亲十分激动。李父称,这是高校教育制度的改革,事关我国在校大学生如何接受更好的教育,事关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李父称,去年,重庆某高校以女儿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违反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规定为由,将女儿及男友开除,是不正确的。 在接下来的8个月里,他不停地为女儿讨还受教育权,同时教育界、法律界、伦理界、医学界的有关人士也就此事展开了相当激烈的讨论。 “没想到这么快教育部就将出台新《规定》!我想我的努力没有白费!”说到这里,李父喜极而泣。“新《规定》透露出的信息,能够看出,中国的高校教育将有重大的改革,走出多年来的高等教育中回避性的误区。” 对女儿被开除一事,李父表示将在新《规定》出台后,向重庆市教委及国家教育部、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学校撤销处分。 学校 不会撤销处分 昨日,该高校赵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学校的确以“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校规”为由对当事学生进行了处理。 赵书记说:首先,学生及其家长状告学校的起诉,已先后被南岸区法院和重庆市一中院裁定驳回。 其次,所有新法规在未正式生效前,旧法规仍然生效,具有约束力。李梅一事发生在去年10月,学校依照旧规定作出的处分合乎相关法规。所以,学校是不会撤销处分的。 对于新《规定》取消道德评价字眼,赵书记认为,规定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主要是改掉那些对学生有失稳妥的措辞。赵书记说,所有明智的高校都会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新《规定》并不意味着对学生的管理放宽。 学生 渴望撤销处分 昨日,记者与李梅联系时,她正在某大学外语班上课。她告诉记者,没有上学的这段日子她在家里学习法律,并加紧外语学习,希望自己能够跟得上学校的学习进程。 她得知教育部将出台新《规定》一事,非常高兴。她希望自己会成为受益者。 李梅还告诉记者,她做梦都想能够被撤销处分,这个处分就像魔鬼一样时时跟着她,让她无法正常的生活、学习,一想到此事就伤心至极。她说自己再也不想背负这样沉重的包袱了。(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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