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评:欣闻“撞了白撞”被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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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14:3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周义兴 据新华社电,近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中,对于交通事故中受伤害的行人给予了特别的保护,规定除能证明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外,机动车一方必须承担责任。从而否决了被民间叫作“撞了白撞”的说法。 其实,“撞了白撞”的说法也并非是空穴来风,有一些地方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确实对一些行人(非故意)违章并造成损害的交通事故中,作出由行人自负全责的处理,而这些处理决定又是有地方主管机关的“红头文件”作依据的。此次“草案”对这种做法的否认,实际上一方面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另一方面也对一些地方仍然有效的、“撞了白撞”的做法敲响了警钟! 现代人类社会,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就是人自身的生命健康,倘若一个社会的人类生命健康都可在行政管理中“牺牲”,那就完全可以说,这样的行政管理观念不是倒退,就是本末倒置。而在一些地方的交通管理中,之所以会出现被社会称作“撞了白撞”的做法,关键就在于这些部门还没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而这恰恰是一个现代社会管理的必备观念。所以在这种异化观念的作用下,有地方部门为急于体现所谓的交通“政绩”,竟把人的生命健康也当作了可“牺牲”的,维持交通秩序代价,而恰恰忘了,任何行政管理的出发点与归宿都要以人为中心,都是为人服务的这个基本理念。“撞了白撞”的出笼,实际就犹如“倒水时把盆中小孩一起倒了”似的荒谬。(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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