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出来主持公道 不能让英雄难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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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14: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社会学者谈 “像王敏这样见义勇为的人死了,却差点没有人,甚至是当事人站出来为他主持公道,当今社会英雄难当啊!因此我们必须千方百计鼓励、保护见义勇为者。”暨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秋枫前两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借鉴西方做法 着重保护证人 马秋枫教授认为,我国公民作证的意识和责任还很低。这主要是国人的传统观念使然,大多数人认为“惹一事不如躲一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传统文化观念深深影响了国人的素质。另外,“站出来对我没有什么好处”,也是一部分人的惯常心理。 马秋枫教授认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应该勇于承担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会有爱心。中国人向来有“知恩图报”、“善有善报”的心理,这本来就是一种民族道德,以后应该从平时的宣传落实到日常生活,灌输到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中去。 在制度上,马秋枫教授主张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特别着重对证人的保护,在法律上规定“因作证所承担风险的大小不同应享有不同层次保护”,以了却公民的后顾之忧。 认定见义勇为要有制度明确 马秋枫教授说,“见义勇为”已经成了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应大力提倡。可以采取两方面的办法: 一是在制度上,政府对于“见义勇为”应该给予制度上的肯定和保障,可以从地方法规上出台一系列保护“见义勇为”者、作证者的法规。从几个事例中可以看出,对见义勇为大家都是肯定的,但认定不容易,搞不好见义勇为者还有可能蒙上不白之冤。因此,政府必须要在制度上特别明确:如何抓紧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工作。 二是非制度性的行为。对于见义勇为的认定,各方面的力量都可以介入进来。现场的人证是最重要的因素,因此包括媒体在内都可以参与进来寻找人证。此次《羊城晚报》全程报道王敏捉匪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记者帮忙寻找证人,最后促成了事件的完满解决。 马秋枫教授说,另外,也可以通过一些民间组织、个人和企业对见义勇为行为加以肯定。比如,企业、个人以自己的名义设立“见义勇为”基金。金额的多少不是关键,重要的是表现出社会对壮举的重视和褒扬。以后,还可以考虑对勇于出来作证的公民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记者手记:假如无人站出来…… 英雄喋血,气壮山河。 有时会“往坏里想”:对见义勇为,假如大家都不做声,都不站出来,结果会怎样?英雄之血是否真的就白流了? 事实证明,这个假设把人想得太糟。因为,总会有人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总会有人不平则鸣,主持公道。人的真、善、美,总在闪着金子一样的光。 当然,事实也证明,这个假设并非杞人忧天,这种担心并非完全多余。在“王敏捉匪事件中”,我们就差点遭遇了最坏的状况——— 事发后,出事发廊立即关门大吉; 发廊老板娘,出事时喊人“捉贼”,出事后逃之夭夭; 发廊老板“海子”,出事之初信誓旦旦“会尽力”,几小时后却不知所踪; 发廊妹阿萍,只知疗自己的伤医自己的痛,也没有主动去给恩人作证; …… 如果不是知情人倾力相助,如果不是媒体穷追不舍,如果不是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也许王敏真的就没一个说法了。 回过头来,我想说的是,如果大家真的都对见义勇为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将不仅仅是“壮举难彰,正气难伸”,而且极可能落得个“自作自受”。一言以蔽之:大家都不支持见义勇为,谁又何苦见义勇为?大家都不见义勇为,谁又真能“明哲保身”?! 是的,英雄需要正名,壮举期待喝彩。必要时,请你站出来———作证。(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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