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杜冷丁判刑又罚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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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00:41 半岛晨报 | ||
本报讯 日前,石某、孙某因贩卖杜冷丁于今年6月18日被金州区人民法院判刑。 辽宁省东港市的石某(女),曾与大连市金州区的男友于某(因吸扎毒品现已死亡)一起去过山东、河南等地购买过杜冷丁,并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劳动教养一年。石被释放后,没有吸取教训,不但不思悔改,还重操旧业,在金州南棉路租一处房子住,于2002年10月27日至2003年1月10日期间,将其在河南省台前县曹某处购买的杜冷丁及其已故男友留下的杜冷 2003年1月10日,石某、孙某在交易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在石的住处缴获了尚未卖出的杜冷丁800多支。根据金州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金州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对石某、孙某二人做出判决?押石某因贩卖毒品数量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万元。孙某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魏业先 本报记者 刘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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