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长城保护专项规章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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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03:2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记者桂杰)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历时两年为保护长城量身定制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今天正式对外公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第一部长城保护的专项规章。 据了解,由于长城跨度长、占地面积大、保存现状不一致等自身特性,长城的保护与一般文物保护单位有很大的差别,它的保护工作难度也更大。为了使北京境内六区县629公里 该规章首先明确了保护长城是“全民的义务、是各级政府的职责”,“长城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长城保护工作的组织落实”。规章还提出长城沿线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逐级签订长城保护责任书、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于那些没有管理使用单位的长城段(点),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巡视检查和日常维护、修缮、抢险等保护工作。 规章对长城周边环境和保护范围加以规定,“在长城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开矿采石、挖砂取土、掘坑填塘、猎捕野生动物、擅伐林木等破坏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建设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种植、养殖等设施和从事其他生产生活活动,不得危及长城安全,不得影响长城环境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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