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对四大银行表外项目和表外业务情况调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09:31 新华网 | ||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出通知,对工、农、中、建四家银行表外项目和表外业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本次调查的表外项目是指四家银行所有表外科目对应的内容,包括或有项目、委托代理类项目、备查登记项目和其他项目。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表外项目管理情况,表外科目设置、核算和统计情况,表外业务管理情况,表外业务统计情况等。 银监会要求,四家银行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切实按照要求组织实施本系统的调查工作。真实全面地反映各类表外项目,对表外业务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根据调查结果,银监会将在年内组织对表外业务的专项检查。 按照200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解释,表外业务被定义为“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改变损益的业务。具体包括担保类、承诺类和金融衍生交易三种类型的业务”。 其中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文/浩民)(来源:中国证券报)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