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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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09:3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记者庞慧敏)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依法履行维权职责等重要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党组织要为工会工作创造条件。一是要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做到政治上把关、制度上落实、发挥作用上重视、具体工作上放手;二是建立健全党委定期研究 《意见》还强调,要把维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建立维权工作载体,健全维权工作网络,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在推进工会自身建设方面,要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地方工会主席可由同级人大、政协副职兼任,实行垂直领导的产业工会主席可由同级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副职兼任或按同级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副职配备。同时要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要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依法在企业、事业和机关等单位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或将其归属其它部门管理。还要抓好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实行改制、重组的企业,其工会组织要同步进行重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重视和加强乡镇、街道的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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