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从535元升到57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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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0:24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从7月1日开始,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535元调整到570元,这是本市年内第二次对月最低工资标准作出的调整。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也做了调整,将从原来的每小时4元调为每小时5元。同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明确了小时工的社保费缴费标准为2.5元。 记者还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以下项目将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 同时,近日广受市民关注的小时工社会保险费标准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表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具体的缴费标准为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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