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门槛”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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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0:3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开始报名,不少读者向本报热线电话咨询,这次报考有什么新的条件,在锡外地人员如何报名。昨日,市司法局对这一问题作了解释。 市司法考试办发出的公告说,这次考试无锡地区报名地点在崇宁路19-1号市司法局大院内;报名时间:7月10日至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双休日照常接待。与去年相比,今年报名门槛提高了,大专生已基本被拒之门外。 这次对报名者的要求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有法律专业知识,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精神健康的中国公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能报考,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无效: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依法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考的。 户籍不在锡人员原则上应回原籍报名。确需在锡报名的须具备两个条件,一要提交无锡公安机关核发的3个月以上暂住证明,二要有本人原单位出具的在锡工作、学习(进修)一年以上证明。户籍在西藏等在国家规定的可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区,具有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郜国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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