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学校等单位要实行办事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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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3:21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继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阳光工程”后,医院、学校和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今后也将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这是今年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之一。 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昨日举行第一次会议。领导小组负责人指出,学校的校务公开和医院的院务公开,目前都还处于起步阶段。水、气、电、公交、通信、邮政等一些与群众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期将与教育、卫生部门以及相关公用事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就在全国推行校务公开、院务公开以及在相关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并抓紧实施。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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