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费那费名目何其多 补习费赞助费择校费作业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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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4: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孙璇、梁正杰,实习生吴芳报道:广东省、广州市价格举报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投诉教育乱收费占投诉总数第二位,补习费、赞助费、择校费等名目的乱收费有回潮迹象。省内投诉相对集中的地区有梅州、汕尾、惠州等地,一些学校乱收费的名目可谓五花八门。 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赞助费 佛山市南海区沙头镇华×中学于2002学年—2003学年年度第一学期,以初三级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发出《致初三级部分家长的一封信》,“倡议有经济能力的家长资助不定量的资金,补偿教师们的超时劳动”,校领导在初三级家长会议上、初三级各班主任在班上均提出了缴交赞助费的要求。至今年1月3日佛山市南海区物价局检查时止,共收取260名学生家长赞助费53381元。 佛山市南海区物价局认为,学校家长委员会不具备收费资格,华×中学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收取学生家长赞助费也是一种违规行为。华×中学及初三家长委员会于今年1月21日对所收取的赞助款全部作了清退。 不交赞助费不能进入“尖子班” 去年9月广州实施“一费制”后,群众对学校收取“一费制”以外的补课费、托管费、作业费、录音带费等的投诉比较强烈。如流×中学把学校通过全年级考试270分以上的学生定为“尖子班”,对进入“尖子班”的学生收取5000元/人的赞助费,不交赞助费的学生分数再高也不能进入“尖子班”,引起了学生家长的不满。 超标准或自立名目收取费用 广州市某大学在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超标准向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收取新生录取费335,539元,自立项目收取毕业生毕业作业费375,810元,两项共计711,349元。 去年9月9日,广州市物价局向其发出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11月20日,广州市×大学在给广州市物价局的说明中表示,已退给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新生录取费335,539元、退毕业生毕业作业费217,360元,余额158,450元属于无法退还多收价款。广州市物价局将无法退还的多收价款,全部没收上缴国库。(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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