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案终审 法院驳回12被告上诉二人死刑(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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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4:34 汉网-长江日报 | ||||||
六月九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做出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被判处死刑;第二主犯李海樱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十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无期徒刑。中新社图 六月九日下午,孙志刚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图为一群旁听人员步出法庭。作者:陈文 中新网6月27日电 今天上午9时40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乔燕琴等12名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9日对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李海婴死刑、缓期2年执行,钟辽国无期徒刑。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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