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孙志刚案终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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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5:02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广州今日电今天9时40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乔燕琴等12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广州中院于6月9日对孙志刚致死案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李海婴死刑、缓期2年执行,钟辽国无期徒刑。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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