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赌球公司一年“黑”了4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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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1:1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在福州非法成立赌球公司,发展赌徒参与境外足球比赛的赌博活动,公司无论输赢,均从总赌金中抽取1%的回报作为赢利。该公司被查获时,单账面赢利就达400余万元,参赌人员中有30多个为福州人。昨日,福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将周某某等人批捕。 据办案人员介绍,周某某与赵某曾因赌球输了许多钱,2002年6月,周与赵偶遇香港人陈某,陈某见二人对赌球感兴趣,就和他们交谈赌球的情况,并提出要和二人一起成立赌球 同年7月,周某某等人成立了地下赌博公司(内部人称之为“上水”公司)作为台湾宝盈娱乐公司的下线,发展福州赌徒参与境外足球比赛的赌博活动。陈某负责与台湾宝盈公司的业务联系,周、赵负责发展福州的赌徒,公司无论输赢均从总赌金中抽取1%的回报作为赢利。 据周某某交代,每次足球比赛,澳门的博彩公司在下午3时30分将两队比赛的赔率公布在网上,公司根据网上公布的比赛场次、赔率,统计、下载、打印出来,由员工发给赌徒。赌徒根据公司提供的赌博资料打电话下注,公司将赌徒押注的情况输入电脑。待比赛结束,统计赌徒的输赢情况通知员工,由员工联系赌徒收取赌资,数目较大的赌资通过银行汇款来结算。通过这样的运作,到案发为止,该公司账面赢利达400多万元。 (本报记者 张镒琛 通讯员王光忠王瑾芳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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