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臂少年终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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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1:57 辽沈晚报 | ||
被判赔偿的村委会拿不出一分钱,失去双臂的孩子急需用钱,怎么办?历经三年,省市区三级法院50余人次参与执行未果的一桩案子日前终于有了说法。记者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在玩耍中遭村里变压器电击而失去双臂的铁岭市12岁少年刘斌,不但获得了3万元的假肢安装费用,还被列入重点低保户,享受国家补贴。 无忧少年遭电击 2000年11月11日,还在读小学二年级的刘斌和同学两人在铁岭市罗堡村与腰堡村交界处玩耍,附近的电线杆上有一个变压器,由于没有防护措施和警告标志,年幼的刘斌丝毫不知潜在的危险,在玩耍中突然被一股强烈的电流击伤,造成双臂高位截肢。刘斌的父亲患有精神分裂症,全家三口人依靠其母李国敏一人务农维持生计。刘斌是母亲的惟一希望,现在刘斌不仅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今后一生都需要别人照料。2001年初,李国敏将铁岭开原市农电局、铁岭市清河区聂家乡腰堡村委会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诉诸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4月,铁岭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任方腰堡村委会赔偿受害人8.1万元人民币。腰堡村委会不服,上诉至省高法。同年6月,省高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村委会无力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后,腰堡村委会无力执行。铁岭中院执行人员了解到:腰堡村地处偏僻山区,经济极为不发达,外欠款40余万元,村干部已经三年未发工资了。三年来,铁岭中院的执行人员十几次来到腰堡村督促执行,均因村里无执行能力而告终。 特别案件特别执行 由于该案被执行方确实无力赔偿,铁岭中院的法官们经研究,拟定一个对特殊案件特殊处理的方案,即通过救助的渠道来解决该案的赔偿金问题。 今年4月16日,铁岭市政法委及铁岭中院有关领导带领执行人员专程赶到清河协调处理此案,并做出具体解决方案:一是由聂家乡政府为受害人调整一块较好的机动地,以解决腰堡村无赔偿能力问题;二是区民政部门将受害人全家三口列入重点低保户,每月发低保费150元;三是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一次性解决安装假肢等费用3万元。 6月6日,铁岭中院的法官们为刘斌送去了当月的低保费。这起历时三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刘斌一家的生活从此有了新的希望。 王正平 康苗 记者葛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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