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区快建居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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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2:17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首席记者 崔红)日前,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发文,要求各区县政府查清本地区新建居住小区居委会的建设情况。对具备条件但尚未成立居委会的新建居住区,应抓紧成立居委会。 根据要求,对不具备条件成立居委会的新建居住区,应组建有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民代表、产权单位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等共同参加的居委会筹备组,参照居委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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