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标价出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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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4:0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讯 : (记者刘畅实习生王莹)备受社会关注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于 10月 1日起实施,与此相对应的成都首张银行标准“收费单”也将在下周亮相。《暂行办法》规定禁止商业银行对四项服务收费,即在同一城市同一银行内的人民币开户、存款、大额(目前定义 5万元)以下的取款、销户等。而该收费的项目,不允许不收或少收,如代缴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以及代发工资等项目,都在收费之列,不过银行只向电信局、电力公司等单位收取费用,不会向公众收费。目前,和公众有关的两个收费项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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