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对拟任领导干部政绩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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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5:1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近日,广安市出台《关于对拟任领导干部试行政绩公示制的意见》,决定从近期开始,凡新提拔担任和试用期满的县、科级领导干部在党委常委讨论决定前进行政绩公示。 政绩公示的对象包括市、区(市、县)拟提拔担任正副县级、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和试用期满转正的县、科级领导干部。政绩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拟提拔对象近3年以来的( 政绩公示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实施。政绩公示期间设立意见收集信箱和举报电话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举报。在公示期间,对干部群众有异议的问题,由考察组或干部监督部门受理并进行核查。公示结束后,考察对象的政绩报告将报送党委组织部。《意见》规定,隐瞒重大问题或失误等比较严重的,视为公示对象思想和工作作风不合格、政绩不明显,分别作出相应处理:对拟提拔对象,取消其提拔资格;对试用期满的领导干部,按管理权限审批后延长试用期,或免去试任职务,免去试任职务后,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工作。 (董献英苏怀纪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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