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乔燕琴仍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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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5:1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讯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对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乔燕琴、李海婴等 12名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主犯乔燕琴被执行死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于昨日对孙志刚案涉及的李耀辉等 5名提起上诉的渎职犯罪被告人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另一名渎职犯罪被告人张耀辉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今年 6月 5日至 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并于 6月 9日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李海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钟辽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被告人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有期徒刑 15年,剥夺政治权利 5年;判处被告人李龙生有期徒刑 12年,剥夺政治权利 4年;分别从轻、减轻判处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乔志军、胡金艳有期徒刑 3年至 10年。乔燕琴等 12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和量刑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主犯乔燕琴死刑。孙志刚案涉及的渎职犯罪被告人李耀辉、张耀辉、彭红军、任浩强、邹丽萍、曾伟林 6人,分别于 6月 9日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2年至 3年。宣判后,李耀辉、彭红军、任浩强、邹丽萍、曾伟林不服,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也于昨日上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犯乔燕琴据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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