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举办重点提案主席督办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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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7:3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已经惠泽我省千万城镇居民中的低收入群体。然而,在广大农村,还有很多农民由于种种原因,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对此,省政协委员一直给予了极大的关注。6月26日,省政协召开重点提案主席督办会,就提案《尽快建立我省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督办。 据了解,我省自1995年就开始探索农村低保工作,1998年所有县(市)先后制定并出 在督办会上,政协委员说,农民问题关系到维护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我省“两个率先”的目标能否顺利完成。解决好贫困农民的吃饭问题,是落实“三个代表”的需要,代表了老百姓最基本的利益,极为紧迫。江苏省作为经济大省,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政协委员建议,抓紧出台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办法,统一要求,明确责任,制定原则,明确资金来源,完善后形成省内立法,把低于保障线下贫困农户的基本生活保障起来;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应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年底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适当向财政状况不好的地方倾斜,进行转移支付;除了财政渠道外,要系统研究社会捐赠问题,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和资助,进一步明确捐赠渠道,制定严格的基金管理办法,同时要出台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通过社会来改善贫困农户的生活。 省政协副主席林玉英、李仁参加了提案督办。(郁芬)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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