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元还我男人面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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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8:21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新法记者胡泽文李伟铭实习生童仁剑) “提出1元钱的精神损失费,我是为了一个男人的尊严!”因怀疑妻子冯某“红杏出墙”,结果被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的刘某如是说。昨(27)日,经过新都区法院新繁法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刘也从冯手中拿到这1元钱的精神损失费,并将钱小心地折叠好,放进自己的裤袋,“这1元钱我要好好保存!” 今年6月17日,28岁的冯某到法院起诉,要求与29岁的丈夫刘某离婚。在法庭的调解过程中,发现造成两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双方都有不愿公开的隐情,原告冯某也承认,因为她个人的过错造成夫妻关系破裂。刘在表示同意离婚的同时,认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原告行为所致,由此提出了1元钱的精神赔偿要求,原告方表示同意。 女方:“他要这1元钱,纯粹是无聊!” 昨日上午,在新繁法庭的一间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刚刚在协议书上签字的冯某。面对记者,她显得十分平静,“我就知道他这人做事,总是莫名其妙!”冯仰头看着天花板,长长地叹了口气,接着说,“他要这1元钱,纯粹是无聊,我要不是怕伤家人的心,才不会答应他这个无理的要求。” “这10年多来,我们的感情经历了很多波折,但我都忍了,他认为他自己做啥事都是对的。”冯转过头去看了看坐在一旁抽烟的刘,“我在家中还没有老鼠自由,还要像旧社会一样遵从三从四德,我接受不了。” “他这人疑心重,看到别人老婆有了外遇,回家就认为我也有问题。他总是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怀疑我,不相信我。时间一长,我就烦了,我也不多说话,因为多说一个字更会引起他的怀疑,连正常的异性交往他都要跟踪。为此我们经常吵架,架吵多了,我也就无话可说了。” 说到这里,冯情绪有些低落,她转过头去,用手擦了一下眼睛。 记者问:“你自己如何看刘要的这1元钱?”冯想了一会儿后回答:“这1元钱虽少,但我拿出来心里也不好受,因为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 记者追问:“那你最后还是拿出了这1元钱。” 冯说:“我主要是为家里人考虑,不想再闹下去了。以前我都忍了好多次,那就再多忍一次吧,今后就好了。” 男方:“这1元钱,关系到男人的面子和尊严。” “我可不是你们所想的在作秀!1元钱的确算不了什么,但它是关系到一个男人的面子和尊严问题。”刘强调说,“我并不反对她交异性朋友,但得把握尺度。我也在网上交了很多异性朋友,但我能很好把握,从没出过问题。” “这次离婚法律上认定她有过错,我当初考虑到才3岁的女儿,并不情愿与她离婚。听到她要离婚这个消息后,破罐子破摔的想法都有,但考虑那样做的话会伤害更多的人,因此我最终还是同意协议离婚。第一天我们调解后回家,不料当晚我就发现她又在与别的男人十分亲热地通电话,我气得不行。所以第二天在离婚协议上又提出,必须追加要她赔偿1元钱的精神损失费!” 记者问:“你一定要这个精神损失费?” 刘回答:“因为整个事情都是她的过错。” 记者问:“那你为啥只要1元钱?” 刘回答:“1元钱只是给她的一个小小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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